SEC 引入“监管利益最大化”提议,保障零售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为了强化对投资者保护,4月19日,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提议针对经纪商/交易商对零售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建议制定一系列规定,即“监管最大化利益”提议(Regulation Best Interest),保证零售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SEC提议,零售经纪商/交易商有义务“在为其客户提供证券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时,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其他的义务还包括“公开义务”,即需要向散户告知他们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关系,甚至潜在的利益冲突;“关怀义务”,即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产品,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利益冲突义务”,即设立合适的规定,解决因为动机不同引发的利益冲突,或者起码要向客户公开这个事实。
“监管最大化利益”提议,经纪商/交易商在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意见时,不可以将他们自己的利益放在他们客户的利益之前。
SEC强调,在特定情况下,投资顾问对他们的客户有受托责任。而且,投资顾问和散户投资者都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合法义务和权力是什么。
其次,为解决一直以来投资者对投资顾问义务和责任的困惑,SEC要求,投资顾问和经纪商/交易商需要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简要(最多四页)的“义务说明书”(CRS),文件中要清楚的解释散户和投资顾问之间的关系,投资顾问对客户应该承担的主要的责任,合约的合法标准,以及客户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
最后,SEC还提议禁止某些经纪商/交易商和他们的金融专家使用“投资顾问”这一称号,因为这个头衔很容易诱使散户相信该公司的金融专家是注册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以及经纪商/交易商必须清楚直接地向客户陈述他们的注册状态。
总体来说,以上规定可以提高行业内对投资者的保护。
SEC主席Jay Clayton对此表示:“SEC全体员工一直致力于,通过完善交易合约,可以提高我们对投资者的保护以及服务质量,我认为,将来我们一定可以实现这些目标,还可以保证投资者以相对合理的价格,接触到更多的产品,享受更高质量的服务。这一揽子规定和监管也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一步。”
在接下来90天里,SEC将公开征询公众对这项提议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段过渡期也将给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方充分的时间让他们做好准备,完全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