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信贷被罚7700万美元,因其违反《反海外腐败法》
7月5日,美国证监会(SEC)称,瑞士信贷银行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Group AG简称Credit Suisse)将支付约3000万美元,以了结SEC对其的控告。控告中,瑞士信贷银行行贿海外官员,从而使其获得在亚太地区银行业务的投资,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FCPA)。同时,瑞士信贷银行同意向美国司法部支付4700万美元刑事罚款。
美国证监会指控称,瑞士信贷银行驻亚太区的一些管理人员为赢得亚太地区投资业务,以雇用或提拔与政府官员有关联的人作为其投资业务的交换条件。尽管银行雇用政府官员举荐的人越过了正常雇用程序,但瑞士信贷银行其它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员工都知道这件事,且很多时候都支持这种“关系雇用”或“举荐雇用”。
SEC发现,瑞士信贷银行长达6年时间里,通过雇用政府举荐的人或于之相关的人,银行获得数亿美元的商业利润。瑞士信贷银行违反了《1934证券交易法》(Security of Exchange Act of 1934)中反贿赂和内部会计控制条款,同意支付249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利息来解决此事。
美国证监会执法部FCPA部门负责人Charles Cain称,行贿分很多形式,其中就包括给政府官员的亲戚朋友提供工作机会。瑞士信贷银行雇用官员亲属获利的行径违反了法律,应当为其行为负责。
SEC就此事件由FCPA部门Eric Heining 和Paul G. Block,及波士顿地区办公室Rory Alex 和Alfred Day展开调查。
同时,FEC很感激司法部门欺诈科,美国纽约东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