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信委发布《关于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的通知》
据金色财经7月21日报道:网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的通知》。
通知要求,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责任主体为发电企业,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违规用电“挖矿”企业清退工作。清退范围为:一、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五险等手续的违规用电“挖矿”企业;二、未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用电合同的违规用电“挖矿”企业。
据金色财经7月21日报道:网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的通知》。
通知要求,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责任主体为发电企业,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违规用电“挖矿”企业清退工作。清退范围为:一、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五险等手续的违规用电“挖矿”企业;二、未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用电合同的违规用电“挖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