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平洋银行遭罚330万澳元,因操纵基准利率
11月9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在2010年参与设立银行汇票掉期利率(BBSW)的过程中,违反了《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的s12CC规定,将支付330万澳元的罚金。
法庭裁决遵循了法官Beach于2018年5月24日做出的判决。
法官Beach总结道:西太平洋银行的不当行为是严重且不可接受的……西太平洋银行没有表现出其他银行的悔悟。应该发出的信息是,如果你操纵或试图操纵关键基准利率,你可能会受到最高惩罚。
法院还下令任命一名经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和西太平洋银行同意的独立专家,审查西太平洋银行目前的系统、政策和程序是否合适,并在9个月内向ASIC报告。
此外,西太平洋银行的程序和培训不完善,违反了2001公司法规定的金融服务持牌方义务。
ASIC专员Cathie Armour对决定表示欢迎,并指出:“ASIC提起诉讼是为了让各大银行为其不可接受的行为负责。ASIC的行动导致了这些成功的法庭判决结果,也促成了议会制定新的基准操纵罪,BBSW的计算方法和管理也得到了彻底改革。”